男孩尼尔斯
小精灵
三月二十日 星期4
从前有个男孩,大概十四岁,瘦高个儿。他调皮捣蛋,特别爱搞恶作剧。
一个星期天的早晨,尼尔斯的爸爸妈妈收拾停当,准备到教堂去做礼拜。尼尔斯穿件衬衫,坐在桌子旁边,心想:太好了!爸爸妈妈都要出门,一两个小时内不会有人管我了。“好极了!他们走后我可以把爸爸的鸟枪拿下来放一枪。”他自言自语道。
不过,爸爸好像猜着了他的心思,因为他一脚迈过门槛正要出去时,却突然停下来,转过身面向男孩,“既然你不愿意跟我和妈妈一起去教堂,你起码要在家里读一读讲章,能做到吗?”
“做得到,小事一桩。”男孩答应说,心里却想,反正我想读多少就读多少。
男孩觉得他从来没有见妈妈的动作这么快过。眨眼间她已经走到壁炉旁的书架跟前,取下《路德集注》,把它放在窗前的桌子上,并翻到要他当天读的那一章。她还把《福音书》翻开,放在《路德集注》旁边。最后,她又把那把太师椅拉到桌子边。那把太师椅是她去年从教区拍卖场上买来的,平时除了爸爸之外谁也不准坐的。
男孩坐在那里心想,妈妈这样做实在是瞎忙活,因为他打算顶多念上一两页。可是,这一次爸爸好像又看透了他的心思。他走到男孩面前,严厉地说:“记住,你要认认真真地读!等我们回家,我要好好地考考你。你要是跳过一页不读,那对你不会有什么好处的!”
“这一章总共有十四页半,”妈妈不放心地嘱咐着,“要想完成任务,你必须坐下来马上开始读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