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河边相遇
发现喜乐的那天,我们全家刚共享完一顿丰盛的周日午餐。吃饭时,大妹黛拉琳像平常一样,把面包泡在装着冷开水的杯子里,这是她最喜欢的吃法。小妹贝琪努力地把豆子全部堆到盘子边缘,想一口气把豆子吃光。
妈妈不高兴地看着她们说:“你们这些小鬼,一定要把食物折腾一番才肯吃吗?如果有一天能看到你们规规矩矩地吃一顿饭,我这辈子就心满意足了!”
妈妈说话的时候,当然也瞪着我。其实我不是不喜欢吃炸兔肉,只是我担心会咬到子弹头,所以才把兔肉翻来翻去,仔细检查。
“马提,我早就把兔子仔细检查过了,你大可放心。”爸爸拿起面包,边涂奶油边说,“兔子中弹的部位是脖子。”
爸爸不说还好,一说我反而更吃不下了。我把盘子里的肉从左边推到右边,穿过马铃薯片,再从右边推回左边。
“它中弹后是不是马上死掉?”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,我一口也吃不下的。
“没错,一弹毙命。”爸爸回答。
黛拉琳兴致勃勃地问:“你真的一枪就打中它的头?”
爸爸慢条斯理地嚼着兔肉,谦虚地说:“也没那么准!”我实在不想再听下去,就站起来,离开餐桌。
一个星期中,我最喜欢的是星期天,因为这一天我们会提早吃一顿丰盛的午餐,肚子填得饱饱的。我几乎还有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可以玩,这么长的时间,我差不多可以逛遍整个西弗吉尼亚,直到肚子又开始闹饥荒为止。平常的日子,要吃过晚餐才能出去玩,而且还得赶在天黑前回家,根本玩不过瘾。
我带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复枪出门。这把枪是去年三月我十一岁生日时,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。其实我带枪只是为了好玩,通常我只会打树上的苹果,测试自己的枪法;不然就是把铝罐排列在铁路旁边的栅栏上,瞄准他们,一个一个地射击;我从来就没想过拿这把枪去伤害有生命的东西。